关于组织省部级劳模参加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总工会,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总工会,各市级产业工会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有关单位工会:
现将组织开展2017年省部级劳模疗休养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为75周岁以下的省部级劳模(其中65周岁以上的参加市内疗休养)。近三年未参加过疗休养的、生产一线的和在重大工程、重点科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优先安排疗休养。每名劳模原则上5年参加一次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批次安排
市内疗休养每批次人数均为50人,市外疗休养每批次人数均为40人,每批次疗休养报名截止时间均为每批出发时间前25天。
(一)市内疗休养
1.万盛九锅箐(4批)
第一批:6月4日至6月9日
第二批:6月11日至6月16日
第三批:6月18日至6月23日
第四批:6月25日至6月30日
2.石柱黄水(4批)
第一批:7月2日至7月7日
第二批:7月9日至7月14日
第三批:7月16日至7月21日
第四批:7月23日至7月28日
(二)市外疗休养
1.三亚(5批)
第一批:3月27日至3月31日
第二批:4月17日至4月21日
第三批:5月15日至5月19日
第四批:10月23日至10月27日
第五批:11月13日至11月17日
2.厦门(2批)
第一批:6月5日至6月9日
第二批:9月18日至9月22日
3.北戴河(3批)
第一批:6月26日至6月30日
第二批:7月3日至7月7日
第三批:8月28日至9月1日
4.哈尔滨(2批)
第一批:7月3日至7月7日
第二批:8月7日至8月11日
5.黄山(2批)
第一批:7月17日至7月21日
第二批:7月24日至7月28日
6.宁夏(2批)
第一批:6月19日至6月23日
第二批:9月4日至9月8日
7.腾冲(2批)
第一批:5月15日至5月19日
第二批:11月13日至11月17日
三、疗休养费用
劳模疗休养按出勤对待,疗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参观等费用由市总负责,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确有困难的,由各区县总工会或产业工会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写明劳模的困难情况及交通费金额),报经市总批准后,往返路费由市总承担。
每名参加疗休养的劳模需自行缴纳景点门票费100元。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劳模疗休养是市委、市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劳模关心关爱的具体体现,各级工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通知到符合参加疗休养条件的每一名劳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二)劳模必须通过各区县(自治县)总工会、各市级产业工会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报名参加疗休养活动。
(三)请认真按照《2017年省部级劳模疗休养报名表》(见附件1)确定疗休养人员名单,报名表收集齐后按时报至指定的邮箱地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区县、产业和相关单位工会需与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联合组织疗休养的,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送《2017年联合组织省部级劳模疗休养申报表》(见附件2)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组织联合疗休养人数不得低于每批25人(每批次中至少有25名省部级劳模),逾期不报,不列入年度疗休养安排,不给与经费补助。在疗休养出发前20天,请及时与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和重庆市职工旅行社联系,并将疗休养劳模名单、疗休养地点及时间报至指定的邮箱地址。
(五)参加市外疗休养的劳模请于报名同时预交交通费(详见《2017年省部级劳模疗休养预交交通费明细表》(附件3),结算以实际购票金额为准)和100元景点门票费,并将缴费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重庆市职工旅行社(依缴费凭证为报名成功依据)。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参加疗休养劳模需携带荣誉奖章和身份证,疗休养活动不能携带家属或随员。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蒋颖、包健安 63617537、63862866
重庆市职工旅行社
艾雪梅、胡未芸 63625740 、63878360、63858275
财务咨询电话:63605036
报名表请传以下电子邮箱:
三亚、黄山、宁厦、腾冲报名表发至854479345@qq.com;
北戴河、厦门、哈尔滨、万盛九锅箐、石柱黄水发至490664714@qq.com
汇款凭证发至632507094@qq.com
汇款帐户:
户名:重庆市职工旅行社
账号:7421910182600000118
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附件:1.2017年省部级劳模休养报名表
2.2017年联合组织省部级劳模休养申报表
3.2017年省部级劳模疗休养预交交通费明细表
重庆市总工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