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培育发展。有针对性地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截止到6月底,全市社会组织总量达到16539家,同比增长6.8%,其中社会团体75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944家、基金会78家,全市社会组织资产总量90多亿元,从业人员近20万人。支持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服务,全市21个社会组织获得2017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助730万元。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市性社会组织中开展负责人任前公示试点工作,分27批次对全市性社会组织120位负责人进行任前公示;与市社科联、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委建立双边工作联系协调机制;调整部分市级登记的民办医院登记管理权限到医院住所地区县民政部门。严格开展年度检查,市级社会组织已参检1135家,参检率76.8%。在网上发布活动不规范、可能带来社会不良影响的4家社会组织名单,约谈存在风险的50余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违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处罚。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今年将为企业减负2795万元。
三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在公众信息网公示全市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了5家获得全国表彰、150家评估获得等级社会组织名称;以及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107家社会组织和3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76家受到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