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一个丰收的季节。我们党刚刚隆重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又迎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而矢志奋斗。”长征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也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把主题聚焦到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问题,深刻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经验,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将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提供新的制度遵循,进而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
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六中全会,主要聚焦意识形态、党建问题
六中全会,是指党的中央委员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共召开了7次六中全会,分别是: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6年9月28日召开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90年3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召开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2001年9月24日至26日召开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5日至18日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的7次六中全会,有3次研究意识形态问题,3次研究党的建设问题(分别是十三、六、七届六中全会),1次研究社会建设问题。可见,改革开放以来六中全会主要聚焦意识形态问题、党建问题。为什么呢?这与历次中央全会的不同安排有关。现行党章是1982年党的十二大制定的,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于党代会召开后,需要实现党中央的领导层更替,故一中全会主要任务是选举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二中全会一般聚焦国家机构人事安排和行政机构改革。新时期,我们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应地,三中全会往往研究部署经济问题。而五中全会刚好赶上五年规划结束之时,故一般研究五年发展规划问题。而意识形态、党建问题又十分重要,每隔五年应该进行部署。所以,党建问题一般在六中全会或四中全会研究部署。如: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部署;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行部署。
为什么十八届四中全会不研究全面从严治党?
常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十六届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都是研究党建工作,为什么十八届四中全会不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而非要等到六中全会才研究?
这与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有关。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那么,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呢?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党中央通过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来进行研究部署。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其他“三个全面”一道,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至此,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在情理之中,从而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每一个“全面”进行了部署,使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臻于成熟。
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也与党建有关
这次六中全会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并不等于说,其他中央全会不研究党建工作,与党建无关。党中央治国理政,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党建工作要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习近平总书记不仅这么说,也是这样做。十八大以来召开的历次中央全会,都对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强调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并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风建设、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作出具体部署。四中全会也涉及到党建工作,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之一,并具体从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作出部署。五中全会也与党建有关,明确把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这是“全面从严治党”首次写进中央全会文件,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正式上升为全党意志,并作为“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近4年,为六中全会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至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执政近4年,在管党治党方面积累了新经验,为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问题,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弛而不息、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也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并对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党提出了八点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这八点要求,实际上初步勾勒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轮廓。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也反映出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全面从严治党,从哪严起、从哪治起?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在1980年3月,召开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等十二条具体规定。应当说,这部准则对于新时期清除十年“文革”的负面影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积极意义。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基础、社会结构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员结构、党的活动方式等也发生新变化,党内政治生活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有必要根据新情况,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新经验,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强化党内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中国共产党执政,是作为唯一的执政党长期执政,容易受到权力的腐蚀。执政党党内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是各种监督形式中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个重要路径就是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强化纪委的监督作用,通过调整纪委机构设置、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中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加强巡视监督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有力地发现了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充分显示了党内监督的威力。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2003年颁布施行的,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也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加强党内监督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因而,有必要根据新情况、新经验和新要求,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制度遵循。
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是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部署,将深入总结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新经验,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必将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只要我们党牢牢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就一定能够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作者单位: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院)